司法部于1435年发布的司法判决汇编,第6卷

原告对被告提起诉讼,请求将其姓名加入已故丈夫的继承证明文件中。 在庭审中,被告代理人表示,其被继承人在未同原告独处或圆房前已与其离婚,因此不同意将原告列入继承人名单。 对此,原告承认双方确实未曾独处或圆房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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