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部于1435年发布的司法判决汇编,第14卷

伊本·泰米叶(愿真主怜悯他)在《正道》一书中说: “当迁士们到达麦地那时,未婚男子居住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房屋,与已婚者的住处分开。未婚者不得与已婚者同住,因为两类人混居会引发诱惑。男女混居如同火与柴相遇。未婚者与家庭居民混居也会产生诱惑,因为缺乏约束。当诱惑的原因存在而又没有制止因素时,诱惑必然占上风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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